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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更新日期:2009-11-19 16:47:31来源: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和万州区《关于到部分高等院校选招教师的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部分高校2011年毕业的应届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万州区201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育系统教师 9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11年万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招聘条件, 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所报考的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二)学历及资格条件:
报考普通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的人员,应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相应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报考中职专业课的人员应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三)年龄条件:
报考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或受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学科的需求,以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对口。
(二)报名时间:2010年12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重庆北碚),联系电话:68253779;万州区教委人事科 58223561;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58232645 58231711。
(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
2、本人自荐书1份(含学校推荐书和在校学习学科成绩证明书)。
3、1寸免冠照片2张。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考核与考试
招聘201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的人员以及万州籍免费师范生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其考核由用人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情况进行考核。
招聘本科生层次的人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校考试考核。用人学校根据201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万州籍免费师范生和其它本科生的自荐书情况、获奖情况和笔试或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如201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万州籍免费师范生与用人学校所招专业和人数相等,则不再推荐非免费师范本科生参加统一考试,如用人学校所招专业和人数有余额,则在其他本科生中再按招聘专业和人数择优确定初步人选,按照1:3(优秀人选较多的学科不得超过1:4)的比例于12月5日17:00时前报重庆市万州区招聘工作组,经招聘工作组审查同意后,确定纳入参加万州区教育系统选招毕业生的统一考试。对普高个别紧缺学科、农村学校部分专业和中职紧缺专业不达上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组审核批准,也可以按实际人数纳入统一考试。参加统一考试的人员名单于12月6日上午8:00公布在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州教育网,笔试时间定于12月7日上午9:30--11:00,地点另行通知。请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在考试地点提前1个小时领取准考证。
2、统一组织考试。由万州区选招工作组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在万州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笔试的范围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满分100分,笔试为闭卷,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2010年12月8日上午8:00在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州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拟聘人员名单,若有空缺岗位需调剂补聘的相关信息届时也一并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的顺序:
1、不参加笔试的201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万州籍免费师范生,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报区选招工作组审定,不参加笔试可直接确定为拟聘人员。
2、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只有笔试合格者才有资格确定为拟聘人员。
3、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对岗报考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校、分学科依次确定拟聘人员。若确定为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补聘。
笔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毕业学校的录取批次、学生干部级别(以证书为准)、表彰级别(以证书为准)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上述情形均无法确定者,由区选招工作组组织专家通过结构化面试打分确定。
4、对因初选数量不足或笔试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应聘人员自愿的前提下,用人学校可以在参加统一考试的其他学校相同学科落聘、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补聘,同一岗位有多名考生申请补聘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按上条处理办法处理。
六、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确定为拟聘的人员,经万州区选招工作组审核签字后,于2010年12月8日上午9:00在西南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由用人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在高校读书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拟聘人员于2011年7月31日前到区教委报到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用人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教委和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州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万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11年教师信息表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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