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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就业培训办事指南

    作者:重庆青年人才网更新日期:2011-01-17 20:11:23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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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概况:再就业培训办事指南

    一、参加免费再就业培训对象及报名手续
    1、未参加过再就业培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不含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就业转失业人员)。
    2、未参加过再就业培训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3、以上人员可持《重庆市职工失业证》或《重庆市企业职工下岗证》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再就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免费培训。
    二、签订了再就业培训服务协议的培训机构(以下称再就业培训机构)申请举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班的办事程序:
    1、再就业培训机构举办再就业培训班,事前应填写《重庆市再就业培训班申请表》,并持培训班学员的《重庆市职工失业证》或《重庆市企业职工下岗证》,报培训机构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查。
    2、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培训申请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核意见。
    3、再就业培训班结束后,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其结业考试和发证工作。结业考核成绩载入《重庆市培训班学员结业花名册》。对于考核合格者办理《重庆市职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4、培训班结业后的一个月之内,再就业培训机构凭学员《重庆市再就业培训班学员结业花名册》和《重庆市再就业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再就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凭证等材料,向审核培训班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再就业培训经费。
    5、培训班结业后超过6个月以上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不再受理培训机构的再就业培训经费申请。

    本文关键词:再就业培训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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