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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更新日期:2010-05-09 18:12:10来源:
重庆市南岸区2010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岸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南岸区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南岸区2010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南岸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在确定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对象时,按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作岗位间调剂。
三、考试报名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教材购买
招聘信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qhrss.gov.cn)、中国?重庆?南岸网(www.cqna.com.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即日起即可到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购买考试参考用书。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7日上午9:00-下午5:00。
3.报名地点: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023-62986603。
4.报名材料要求: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填写完整的考试报名表1份(报名现场发放),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
(3)岗位要求涉及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等)。
本人不能参加现场报名者可委托报名,委托报名须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每科50元。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考生于报名当日在报名地点现场领取。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才能开考,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量至规定比例,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可适当递减比例。若仍不能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则不开考并退还报名费。
(一)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用书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印的《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30分钟后不能进场参加考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加分。
加分条件: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2)专业科目为各相关专业及相关岗位要求的知识,专业科目笔试为《专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3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1. 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前在中国?重庆?南岸网上公布。
3.按规定收取面试费用,面试费用每人40元。
缴费时间: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下午5:00前;
缴费地点: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0年12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上午8:30未到视为弃权。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5.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1年1月5日(星期三)前在中国?重庆?南岸网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规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人选(参加了面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报考人员(面试合格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中国?重庆?南岸网。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重庆?南岸网(www.cqna.com.cn)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考试、体检、考核及公示合格后,由南岸区人力社保局办理招聘手续,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的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由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编办、各公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监察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
六、纪律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大,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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